各区教育局、非学科类校外线下培训机构:
为提醒我市现存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在2023年12月1日前取得办学许可证,现印发《致全市非学科类校外线下培训机构告知书》给你们,请各区教育局向辖内校外培训机构送达签收回执并妥善保管,通过官网、官微、微信群、面对面派发等形式广泛宣传,确保告知书内容完整传达至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引导其规范办学、诚信经营。
附件:致全市非学科类校外线下培训机构告知书
佛山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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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者:佛山家教(佛山家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