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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启航家教网 日期:2023/05/30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科学、合理、有序地安排学位,切实保障我镇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招生对象(一)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曾入学的适龄儿童报读小学一年级;(二)本学年完成小学阶段教育的应届毕业生报读初中一年级。二、招生类型和学位安排原则(一)户籍生1.户籍生:是指九江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2.学位安排原则:户籍生实行按户籍所在地定向招生,根据《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适龄儿童、少年所属区域划分一览表》(详见附件1),按户籍区域划分相对就近入读。(二)政策性借读生1.政策性借读生:是指非九江镇户籍,但随父或母在九江镇居住,且符合《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条件及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详见附件2)中有关政策性借读生17类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2.学位安排原则:经镇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符合政策性借读生申报条件的,由镇教育发展中心视各校招收户籍生后的学位盈余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三)普通借读生(积分生)1.普通借读生(积分生):是指非九江镇户籍,但随父或母在九江镇居住,又不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凭积分申请在我镇入读公办学校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2.学位安排原则:由镇教育发展中心视各校招收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后的学位盈余情况,按其积分从高到低排序,招收积分进入招生片区最低录取线的普通借读生为积分生,统筹安排其片区内公办学校学位。三、招生报名工作指南(一)第一类:户籍生1.报名时间:4月7日(星期五)—4月10日(星期一)早上7点至晚上10点前(报名首日上午9:00系统正式上线);申诉时间:4月21日—4月25日。2.报名方式:(1)电脑网上报名:登陆网址:http://bm.nhedu.net;(2)手机微信关注“南海教育”公众号(微信号:nhjyjwx)报名。3.网上报名点的选择:按《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适龄儿童、少年所属区域的划分一览表》,选择招生范围对应的学校。4.录取结果公布和现场注册确认时间:(1)录取结果公布时间:5月24日前;5月30日至31日,有2所以上学校录取结果(含公、民办)的九江镇户籍生家长须登录区公办平台进行入学确认操作,选择其中一所学校进行线上入学确认。(2)现场注册确认时间:6月4日前录取学校分期、分批预约家长到校注册确认(具体时间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3)现场注册确认要求:有2所以上学校录取结果的九江镇户籍生家长必须凭网上确认入学的结果到相对应的学校报到注册;只有1个录取结果的户籍生不用网上确认,按录取学校的具体通知到校注册;逾期不注册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学位,本年度将不再安排公办学校学位。(二)第二类:政策性借读生1.报名时间:4月11日(星期二)—4月14日(星期五)早上7点至晚上10点前;申诉时间:5月16日—5月20日。2.报名方式:(1)电脑网上报名:登陆网址:http://bm.nhedu.net;(2)手机微信关注“南海教育”公众号(微信号:nhjyjwx)报名。3.网上报名点的选择:(1)申报小学一年级,报名点是现就读的九江镇内有资质的幼儿园(详见附件3);如果在非镇内有资质幼儿园就读的,居住地是九江片区的,报名点选“九江中心幼儿园”;居住地是沙头片区的,报名点选“沙头中心幼儿园”;(2)申报初中一年级,报名点是现就读的九江镇公办小学;如在非镇内公办小学就读的,居住地是九江片区的,报名点选“九江中心小学”;居住地是沙头片区的,报名点选“沙头中心小学”。4.网上审核资料通过后录取结果公布和现场注册确认时间(1)录取结果公布时间:6月16日前;(2)现场注册确认时间:6月22日前录取学校分期、分批预约家长到校注册确认(具体时间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3)现场注册确认要求:家长须按通知时间到学校现场确认注册,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学位,本年度将不再安排公办学校学位。(三)第三类:普通借读生(即积分生)1.申请报名时间:2023年5月中上旬(10个工作日)。2.申请报名地点:在申请人居住地村(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报名。3.积分分数公示时间:2023年6月22日前(具体时间以九江镇积分办公布为准)。4.公布积分入学学位和片区最低录取分数线:6月22日前,向社会公布招收完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后可以提供接收积分入学的学校和学位数,以及积分入学招生片区(九江片、沙头片)最低录取分数线。5.公示积分入学录取名单:6月30日前,镇招生工作委员会将组织同一招生片区积分录取分数线的入围者,填写报读学校志愿;再按志愿顺序优先及报读同一志愿学校申请者积分,由高到低录取,最后由录取学校公示录取名单。6.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时间:积分入学录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录取学校将在7月中上旬分期、分批预约家长到校签名确认,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报名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自愿放弃学位,本年度将不再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四、为严肃招生纪律,家长提交的入学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入读镇内公办学校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五、本方案解释权为九江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六、招生咨询与投诉电话:招生投诉电话:86557181招生咨询电话:86507851,联系人:周老师86589026,联系人:梁老师九江积分服务咨询:86589339附件:1.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适龄儿童、少年所属区域划分一览表2.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申请条件以及证明材料一览表3.九江镇具备办学资质幼儿园和公办小学一览表4.2023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情况一览表


  附件1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适龄儿童、少年所属区域划分一览表


  学校名称


  招生范围(以户籍所属地为标准)


  学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九江镇初级中学


  儒林社区、沙口社区、江滨社区、南方社区、上东社区、下东村、大谷社区、下西社区洛浦路以东


  九江镇南方柳木村397号


  徐老师


  86513852


  儒林中学


  上西村、下北社区、下西社区洛浦路以西、新龙村、梅圳社区、沙咀社区、敦根社区、海寿村、河清社区、镇南村、烟南村、璜矶社区


  九江镇江滨七街242号


  李老师


  86558568


  华光中学


  沙头社区、西桥社区、北村社区、水南社区、朗星社区、南金村、英明社区、石江社区


  九江镇沙头水南社区


  郑老师


  86912752


  九江镇中心小学


  儒林社区、沙口社区、江滨社区


  九江镇石马街26号


  黄老师


  86564323


  儒林第一小学


  上西村、下西社区、下北社区、新龙村、沙咀社区、敦根社区、梅圳社区、海寿河江村民小组、农科站、大正鱼苗场、大同鱼苗场


  九江镇明华路1号


  何老师


  86505033


  沙头中心小学


  沙头社区、西桥社区、北村社区、水南社区、朗星社区


  九江镇沙头北村社区


  邓老师


  86901001


  儒林第二小学


  河清社区、镇南村、烟南村、璜矶社区


  九江镇河清社区


  王老师


  86582322


  南方小学


  南方社区


  九江镇南方社区


  区老师


  86564823


  大谷小学


  大谷社区


  九江镇大谷社区下街69号


  李老师


  86513303


  上东小学


  上东社区


  九江镇上东社区


  卢老师


  86557914


  东方六社小学


  下东村


  九江镇下东村


  李老师


  86556894


  海寿小学


  海寿村


  九江镇海寿村


  吴老师


  0757-86552417


  南畔华光小学


  南金村、英明社区


  九江镇南金村运河边


  岑老师


  86916847


  石江小学


  石江社区


  九江镇石江社区


  崔老师


  86914662


  附件2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条件及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序号


  类别


  条件


  报名提交基本材料


  部门核查


  1


  优抚群体类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市厅(局)级或军分区确认材料;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委托监护公证书


  2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公安局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3


  本市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佛山市优抚对象优待证》;本镇监护人户口簿


  4


  本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收养登记证》;本镇户籍收养人户口簿


  5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本镇户籍照顾(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


  6


  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各区、镇(街)向进藏干部派出单位确认核查身份


  7


  引进人才类


  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8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佛府办〔2016〕13号)规定,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9


  本市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学历或职称证书;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10


  在本市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省人才服务主管部门核发的人才“优粤卡”;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1


  符合《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2018〕2号)规定,我市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12


  投资贡献类


  本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荣誉市民证书或区政府认可的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3


  在本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外籍人士除外);本镇工商营业执照以及企业机读档案登记查询结果;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4


  境外群体类


  在本镇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向申请人收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及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文书〕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无误后向区侨务、外事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15


  在本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中只提供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还需同时提交父母在本镇居住的有关证明;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区教育部门整理相关基本情况表(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及号码、家长或监护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及职务、台湾居住地等),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区台湾事务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16


  其它类


  在本镇连续居住并在本市同一区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在九江镇连续5年有效期居住证(或连续5年营业执照、或连续5年依法纳税证明);在南海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7


  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父(母)本镇户籍户口簿;子女与非本镇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说明:1.关于第13条,(1)要求投资人在本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是指从入读报名时往前计算需满足两年以上,含两年),且至入读报名时企业登记状态显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以及企业机读档案登记查询结果。(2)投资人不低于200万元(外商、港澳台人士不低于50万美元)的投资额必须是投资一个项目,而且是两年前已经投入的实有资产。需提交法定验资机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并提供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年度检验登记。(3)如果该项目是分多次投资才达到200万的,还需要提交项目投产时投资人累计投资额的原始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复印件。2.关于第16条“在本镇连续居住并在本市同一区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1)在南海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及以上的证明。计算时间为:2018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2)关于在“九江镇连续居住满5年”的证明,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①在九江镇连续居住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计算时间为:2018年5月1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有连续签注的有效居住证满60个月);在九江镇连续5年及以上营业执照(计算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连续有效60个月);③在九江镇连续5年及以上依法纳税证明(计算时间为:2018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


  附件3九江镇具备办园资质幼儿园和公办小学一览表


  九江镇具备办园资质幼儿园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九江中心幼儿园


  14


  九江梅圳幼儿园


  2


  九江上东幼儿园


  15


  九江誉江华府幼儿园


  3


  九江新苗幼儿园


  16


  九江阳光实验幼儿园


  4


  九江璜矶幼儿园


  17


  九江沙头中心幼儿园


  5


  九江下西新星实验幼儿园


  18


  九江北村第一幼儿园


  6


  九江南方幼儿园


  19


  九江水南幼儿园


  7


  九江下东曾锦根纪念幼儿园


  20


  九江西桥幼儿园


  8


  九江曾秩和纪念学校附属幼儿园


  21


  九江南畔幼儿园


  9


  九江上西幼儿园


  22


  九江石江幼儿园


  10


  九江沙咀平章幼儿园


  23


  九江英雅幼儿园


  11


  九江河清幼儿园


  24


  九江英华幼儿园


  12


  九江镇南幼儿园


  25


  九江英明幼儿园


  13


  九江烟南幼儿园


  九江镇公办小学一览表


  1


  九江镇中心小学


  7


  九江镇上东小学


  2


  九江镇儒林第一小学


  8


  九江镇东方六社小学


  3


  九江镇沙头中心小学


  9


  九江镇海寿小学


  4


  九江镇儒林第二小学


  10


  九江镇南畔华光小学


  5


  九江镇南方小学


  11


  九江镇石江小学


  6


  九江镇大谷小学


  附件42023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情况一览表


  学校


  计划招收班数(个)


  计划招生数(人)


  九江镇初级中学


  15


  750


  儒林初级中学


  12


  600


  九江镇华光中学


  12


  600


  九江镇中心小学


  8


  360


  九江镇沙头中心小学


  7


  315


  九江镇儒林第一小学


  13


  585


  九江镇儒林第二小学


  9


  405


  九江镇南方小学


  4


  180


  九江镇上东小学


  4


  180


  九江镇东方六社小学


  3


  135


  九江镇大谷小学


  3


  135


  九江镇海寿小学


  1


  45


  九江镇石江小学


  4


  180


  九江镇南畔华光小学


  8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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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者:佛山家教佛山家教网)